2015年12月8日,一份據稱由戴夫·克萊曼(Dave Kleiman)在2011年抄送給克雷格·賴特(Craig Wright,下稱CSW)的文件曝光。文件內容顯示,一個信託機構託管了110萬枚比特幣,並須在2020年1月1日將這筆資產移交給CSW。
2020年1月14日,CSW的律師向美國佛羅里達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交的法庭文件指出,第三方已提供了解密所需的重要資訊與密鑰碎片。根據本案先前披露的資訊,這位「第三方」很可能就是戴夫生前委託的擔保信使(bonded courier),而被解密的文件中,極可能包含那筆巨額比特幣的私鑰。

(CSW律師於1月14日提交給美國佛羅里達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的文件)
這意味著,2015年曝光的那份文件可能屬實,信託機構將在2020年1月把比特幣交給CSW,同時也預示著將有110萬枚比特幣「被解鎖」並進入市場流通。
消息一出,市場為之震動。
然而僅僅四天後,1月18日,CSW的律師向區塊鏈媒體Decrypt表示:CSW目前收到的文件並不包含私鑰。於是,這筆據稱由鬱金香信託(Tulip Trust)託管、數量至少110萬零111枚、原定1月1日交付給CSW、並因1月14日的文件讓眾人以為私鑰已到手的「神秘比特幣」,再度石沉大海。

(克雷格·賴特(Craig Wright,CSW),圖片來源:The Cryptonomist)
關鍵前提:110萬枚比特幣真的存在嗎?
這些比特幣真的存在嗎?它們又屬於誰?讓我們沿著時間線,回溯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,試圖揭開這筆���特幣的秘密。但在開始之前,必須先釐清幾個基本卻容易混淆的事實:
1. 無論CSW是否取得解鎖比特幣的私鑰,也無論法院如何判決比特幣的歸屬,都無法證明CSW與中本聰有關聯——除非他能解鎖創世區塊地址中的比特幣。
2. 所有關於鬱金香信託的資料與資訊,皆由CSW單方面提供。信託中「存在110萬枚比特幣」的說法,僅見於郵件內容及澳洲稅務局(ATO)約談CSW的文件副本中,從未經過獨立驗證。因此,當焦點轉向「CSW是否已取得私鑰」時,請別忘了,「這110萬枚比特幣是否真實存在」才是最大的疑問。
3. 在這場訴訟中,原告是艾拉·克萊曼(Ira Kleiman,戴夫的兄弟暨遺產管理人),被告是CSW,控告內容是CSW侵佔戴夫的遺產。如果CSW勝訴,僅代表法院認定他未侵佔原告財物,不意味其他任何事;如果CSW敗訴,則代表法院認定他侵佔了原告財物,無論那筆尚未解鎖的比特幣是否存在,CSW都必須將法院判定的資產歸還給艾拉。
事件回溯
現在,讓我們回到故事的最初。
1. 2013年4月26日,戴夫·克萊曼去世。他於2010年感染抗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(MRSA)後反覆住院,2013年3月違背醫囑自行出院,並於4月在家中因自然原因離世。
2. 2014年2月11日,CSW首次聯繫戴夫家人。他致電戴夫的父親並發送郵件稱:「比特幣背後有三位關鍵人物,我和戴夫就是其中兩位。如果戴夫的電腦設備裡存有wallet.dat檔案,請務必妥善保管,我將協助你們取得戴夫擁有的比特幣。」
在後續郵件中,CSW告訴艾拉,自己是戴夫在W&K資訊防禦研究公司(W&K Info Defense Research)的合夥人,該公司從事比特幣挖礦業務,戴夫持有公司50%的股權。
然而,W&K的公開註冊資訊顯示,公司由戴夫於2011年2月獨自創立,註冊地址是他的家庭住址,戴夫也是公司唯一的員工。
這是戴夫家人第一次得知戴夫與比特幣有關,也是第一次聽說他可能留下了與比特幣相關的遺產。
3. CSW在戴夫去世十個月後才聯繫其家人,此事看似蹊蹺。但若了解CSW在這���時間的所作所為,或許就不難理解了:
2013年下半年,也就是戴夫去世後不久,CSW向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將W&K公司的權益(包括智慧財產權)轉移到自己名下。法院同意了CSW的主張,判決書中寫道「原告與被告雙方同意CSW接收原告所有智慧財產權之轉移,並服從判決」。
但實際上,這項判決是在W&K缺席的情況下做出的。一位名叫J Wilso的人代表W&K在法院同意書上簽了字,然而當時的W&K繼承人艾拉不僅不知道這場訴訟,甚至不知道W&K這家公司的存在,而J Wilso也並未獲得合法授權。
此外,法院的判決依據是CSW提供的一系列文件,其中包括多份戴夫簽署的合約。但這些合約的真實性後來受到廣泛質疑,艾拉等多人認為文件是偽造的,上面的簽名也與戴夫本人的筆跡不符。

那麼問題來了:無論如何,CSW已經達成了目的,成功轉移了W&K的權益,他為何還要在次年2月主動告知戴夫家人關於W&K公司的事?這不是自找麻煩嗎?
讓我們看看2014年初發生了什麼。
4. 2014年2月18日,澳洲稅務局(ATO)與CSW進行了一次會談。ATO調查員認為CSW從已故的合夥人(戴夫)那裡獲得了部分比特幣,需要進一步釐清細節;而CSW的法律顧問則表示,W&K挖出的比特幣都存放在一個信託裡,由於戴夫持有W&K 50%至100%的股份,因此至少有一半的比特幣應存放在戴夫的信託中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是CSW首次對外提及信託機構以及存放在信託中的比特幣。而他提出這一說法的背景是:ATO認為CSW隱匿了從W&K獲得的比特幣收入,並打算就此對他徵稅。
5. 從2月18日往前推算7天,是2月11日,這天正是CSW首次聯繫戴夫家人的日子。
這裡有兩種可能的推測:
第一種可能是,CSW在取得W&K智慧財產權的同時,也一併獲得了屬於W&K的比特幣(無論數量多少,也不論這些比特幣是否存放在某個信託中)。當澳洲稅務局(ATO)要對這筆收入課稅時,為了逃稅,CSW聲稱自己並未取得比特幣,比特幣仍在戴夫的信託裡。
第二種可能是,CSW確實從未取得W&K的比特幣(假設這些比特幣真的存在),因為他未能滿足解鎖條件。目���我們還不清楚真正的解鎖條件是什麼:私鑰可能存放在一個結構複雜的信託或機制中——雖然取得私鑰本身不難,但若任何一方想瞞著其他人獨自取得,則極為困難;也可能存放在一個附帶時間條件的信託中,正如本文開頭提到的文件所述,將於2020年1月執行;又或者,只有戴夫本人才知道或有能力解鎖私鑰。
但不論真相如何,如果CSW打算在2月18日向調查員聲稱比特幣仍在戴夫的信託中,他極有可能需要搶在調查員之前聯繫並安撫戴夫的家人,尤其是考慮到W&K之前發生的一切,以及後續調查員可能展開的稅務質詢。
6. 2014年4月15日,一名澳洲稅務局(ATO)的調查員聯繫了艾拉,詢問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判決的執行狀況,也就是CSW對W&K公司提起法律訴訟的進展,並向艾拉提供了CSW此前提交的部分文件。
根據��務局提供的文件,艾拉發現事實與CSW告訴她的完全不同:戴夫與CSW並非共同擁有W&K的資產;戴夫也沒有簽署聲明,用這些資產換取一家澳洲公司的股權,更沒有將雙方資產轉入這家新公司名下。事實是:CSW已系統性地將W&K公司的資產轉移到自己名下。
7. 2018年2月14日,艾拉向美國佛羅里達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CSW歸還其非法侵占的戴夫遺產,包括比特幣資產與智慧財產權(IP)。
這裡有個奇怪的時間差:艾拉早在2014年4月就認為CSW欺騙了她,為何等到2018年才提告?
儘管原告與被告雙方都未詳細說明這段期間發生了什麼,但可以合理推測,這是一個尋求私下和解的過程;雙方都有強烈動機對外達成一致。然而最終和解失敗,原因不明。
艾拉提供給法院的資料顯示:在艾拉就W&K公司資產轉移一事質問CSW後,CSW解釋說他的行動是為了促使法院批准他與戴夫事先規劃的安排;CSW同時表示不希望艾拉將所有細節公諸於世,承諾會把戴夫的遺產交還給艾拉,並保證在2014年10月支付第一筆款項;但CSW並未依約付款,且從2015年10月起就不再回覆艾拉的電子郵件。
2015年11月,一名駭客向媒體與記者大量發送文件,揭露CSW、戴夫與比特幣創始人之間存在重要關聯;本文開頭提到的文件也包含在這次洩露的文件中。《連線》(Wired)雜誌與Gizmodo在同年12月8日發表了相關報導。
這是公眾首次得知,可能存在一個保管著110萬枚BTC的信託,而這些比特幣將從2020年1月起歸CSW所有。這個信託後來被稱為「鬱金香信託」(Tulip Trust)。
8. 不難發現,CSW一方對於比特幣所有權的主張,隨著環境與時間變化,出現了多個不同版本:
在與稅務局調查員的會議中,CSW的法律顧問稱,W&K挖礦所得的比特幣屬於W&K公司,而戴夫持有W&K公司50%至100%的股份。
在與艾拉的通信中,CSW則表示存在一批比特幣,其中30萬枚屬於戴夫,70萬枚屬於他自己。
在2015年駭客洩露的鬱金香信託相關文件中,信託內的110萬枚比特幣全部歸CSW所有。
CSW近期(2020年1月6日)提交了「鬱金香信託基金 III」(Tulip Trust Fund III)文件,目前尚不清楚該文件中比特幣的歸屬方。
而艾拉一方並不清楚W&K公司與戴夫究竟持有多少比特幣,因為戴夫生前未留下任何相關資訊。艾拉從所有外部消息中篩選出有利資訊,提出如下主張:既然CSW表示戴夫至少擁有30萬枚比特幣,那她至少應享有30萬枚;既然CSW承認艾拉擁有W&K一半權益,那她至少應享有55萬枚;既然戴夫是W&K唯一員工,那她有權獲得W&K所挖出的全部110萬枚比特幣。
9. 2019年5月3日,法院命令CSW提交與信託相關的資訊,包括信託名稱、地址、受託人、受益人、與信託之間的交易紀錄等。
5月8日,CSW告知法院,挖出的比特幣直接存入了巴拿馬的一家信託,因此沒有比特幣交易紀錄;之後,儲存這批比特幣私鑰的加密檔案被轉移到了塞舌爾的鬱金香信託。
雖然先前洩露的文件已提及存在一家信託,但「鬱金香信託」(Tulip Trust)這個名稱至此才首次出現。
「鬱金香信託基金 I」(Tulip Trust Fund I)的受託人包括CSW、戴夫在內共七位獨立主體,其他主體可能是一位名為Uyen T Nguyen的女士、一家名為Panuprypt的公司、一家名為Coin-Exch的公司、一家位於塞舌爾但未具名的實體,以及一位PGP密鑰持有人。儲存比特幣地址與私鑰的加密檔案需要由「鬱金香信託基金 I」的全體受託人共同解鎖,因此目前尚無法提供給法院。
除了「鬱金香信託基金 I」之外,還有「鬱金香信託基金 II」(Tulip Trust Fund II),其主要受益人為CSW本人及其配偶。
10. 8月27日,在原告與被告雙方反覆舉證後,布魯斯·萊因哈特(Bruce Reinhart)法官在聽證會上建議,將此前挖出的比特幣的一半及智慧財產權的一半視為戴夫·克萊曼(Dave Kleiman)的遺產。但這只是建議,並非法院的最終判決。
此後CSW與艾拉進行了多次會談,似乎達成了某種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和解協議,艾拉隨即中止了訴訟。但在10月30日,艾拉被告知CSW無法為和解提供資金,於是重新提起了訴訟。
11. 時間來到現在。2020年1月6日,CSW向法庭提交了428份新文件,其中包括一份標註為「機密」、名為「鬱金香信託基金 III」(Tulip Trust Fund III)的文件;1月14日,CSW律師提交的庭審文件顯示,某第三方已提供了解鎖加密檔案的密鑰碎片;1月18日,CSW律師表示,CSW目前收到的文件並不包含解鎖比特幣所需的私鑰。
12. 即將到來的2020年3月30日是本案的審判日期。對CSW而言,最好的情況可能是:不僅能證明確實有一筆尚未解鎖的比特幣存在,更能證明這筆比特幣完全歸他個人所有;最糟的情況則可能是:法院裁定他必須歸還相當數量的比特幣給艾拉,並涉嫌偽造證據。
以上就是這場已進入第三年的訴訟案的主要脈絡。
那麼,你現在怎麼看?你認為是否存在一筆尚未解鎖的巨額比特幣?這些比特幣是屬於CSW,還是屬於W&K?
重新梳理關鍵節點
文章最後,讓我們回顧這起訴訟案的一些關鍵節點。
1. Uyen T Nguyen。Nguyen 被認為是一名越南女性,她與戴夫(Dave)及 CSW 關係匪淺。不僅在涉及巨額比特幣(BTC)所有權的文件中出現過她的名字,她還曾一度成為 W&K 公司的所有人,以及「鬱金香信託基金 I」(Tulip Trust I)的受託人。可以說,除了 CSW 本人,Nguyen 是唯一真正了解 W&K 公司及其相關 BTC 內情的關鍵人物。

關於 Uyen T Nguyen 的零散資訊
然而,Nguyen 從未公開露面,也未曾主張過對這批 BTC 的所有權。作為關鍵證人,她是否會在下次開庭時被傳喚出庭,目前仍是未知數。
2. 澳大利亞稅務局(ATO)。澳大利亞稅務局似乎認定 CSW 取走了 W&K 公司或戴夫持有的 BTC,並且對這筆 BTC 的數量已有大致掌握,可能握有某些關鍵證據。ATO 執法能力強悍,本案中的多個關鍵轉折都由其推動;倘若 CSW 當初如實申報並繳納稅款,或許就不會引發後續這一系列風波。
3. W&K 公司。W&K 公司的所有權至今仍是個謎:公開登記資訊顯示,戴夫註冊成立了這家公司,並且是唯一員工;但部分合約卻表明,戴夫與 CSW 共同持有該公司,各佔 50% 股權;2014 年,公司曾一度轉到 Uyen T Nguyen 名下,隨後又在 2018 年變更至艾拉(Ella)名下。
W&K 公司與鬱金香信託中的 BTC 有何關聯,同樣不明確。鬱金香信託內的 BTC 是否由 W&K 公司挖礦所得,目前尚無定論;如果不是,那麼 W&K 公司究竟有沒有挖過 BTC、挖出了多少、這些 BTC 現在又在哪裡,這些問題統統沒有答案。
倘若上述問題都能得到明確解答,本案的判決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。
4. 鬱金香信託。鬱金香信託相關文件的真偽,將是影響本案判決的關鍵,甚至可能是決定性因素。但截至目前,這些文件——包括鬱金香信託本身——仍處於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的狀態。如果與該信託相關的其他人士或證據浮出水面,案情或許會趨於明朗;但到目前為止,鬱金香信託只出現在 CSW 提交的文件裡。
鬱金香信託基金究竟分為幾期,則是另一個更大的謎團,因為每一期信託的受益人都不同。CSW 為何不在訴訟一開始就提交所有相關文件?這個問題同樣無人知曉。布魯斯·萊因哈特(Bruce Reinhart)法官曾指出:「鬱金香信託文件所引發的疑問,遠比它提供的答案要多。」
5. 「加密檔案」。這個「加密檔案」堪稱迷惑行為的代表案例。
眾所周知,「解鎖」BTC 只需要一個私鑰,但這個私鑰可以被分割成多個碎片,必須集齊所有碎片才能恢復原始私鑰。而這份「加密檔案」的解鎖方式也類似:只需要一個私鑰就能解鎖,但這個私鑰同樣可以被拆分成多個碎片,必須集齊碎片才能恢復。
現在,如果把 BTC 私鑰放進這個加密檔案裡,問題就來了:解鎖這個加密檔案的條件,到底是集齊七位受託人的私鑰碎片,還是其他條件?解鎖之後,檔案裡儲存的到底是完整的 BTC 私鑰,還是僅僅一個私鑰碎片?又或者存在多份加密檔案,其中一些含有 BTC 私鑰或其碎片,另一些則完全沒有?
這就好比你歷經千辛萬苦集齊了七顆龍珠,準備召喚神龍,對方卻告訴你:「抱歉,七顆龍珠只能召喚『敬業福』,請先找出另外四個『福』字。」截至目前,我們仍無法確認 CSW 取得的密鑰碎片是否成功解鎖了加密檔案、檔案中是否含有私鑰、以及如果含有私鑰,究竟是完整私鑰還是僅僅一個碎片。CSW 的律師表示,加密檔案雖然已經解鎖,但裡面並沒有任何私鑰。
6. 「擔保快遞」(bonded courier)。CSW 曾在法庭上陳述,用來解鎖加密檔案的大部分密鑰碎片由戴夫保管,戴夫應該已經將這些碎片交給了一家「擔保快遞」機構,並承諾在 2020 年 1 月交付給 CSW。
一家連 CSW 自己都沒聽過的「快遞」公司,透過 CSW 完全不知情的委託程序,來保障 CSW 未來取得密鑰碎片的權益,這到底有什麼意義?戴夫為何要提前至少七年,就把密鑰碎片交給某家快遞或委託機構?密鑰碎片遺失的風險其實相當高。如果這家快遞已經如期送達密鑰碎片,快遞員或其所在機構能否出庭作證,證實戴夫當初的委託安排?按理說,這些密鑰碎片應該足以解鎖加密檔案,從而讓 CSW 取得 110 萬枚 BTC 的私鑰,但為什麼最終沒能成功?
問題層出不窮,答案卻寥寥無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