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经济观察网,截至目前,2021年内蒙古、云南、新疆、青海、四川、安徽、河北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海南12省份已出手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
具体来看,内蒙古打响了地方清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第一枪。
3月初,内蒙古发改委印发征求意见稿提出,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。
5月,内蒙古先后设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举报平台,制定八项惩戒措施。
随后,新疆、青海、四川、云南等省份快步跟上,开展虚拟货币尤其是比特币“挖矿”活动清理整顿。
11部门发布通知后,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等省份也开始行动。
12月3日,海南省发改委明确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实行差别电价,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.8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