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4日,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(下称“山东金融监管局”)官网发布公告,提示投资者“疫情防控期间理性选择投资渠道,谨防非法集资陷阱”。公告中,对于谎称可以代购代销“特效药”“口罩”“消毒液”等物资的消费返利,或炒作“冠状病毒加密货币”等概念的行为,均被山东金融监管局“风险”提示。同时,山东金融监管局强调,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,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,且不受法律保护,政府不会买单。
近日,山东金融监管局通过大数据平台监测,并陆续接群众举报发现,不法分子打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上升。
据山东金融监管局介绍,其主要特征为:通过微信群、QQ群、朋友圈、微博等网络渠道公开宣传;以疫情防控为由,利用人们投资理财的迫切心理,承诺高额利息、按期分红或还本付息;集资方式一般以“众筹”“消费返利”“虚拟货币”等为主。如,声称众筹资金开办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,谎称可以代购代销“特效药”“口罩”“消毒液”等物资消费返利,或者炒作“互联网+”“区块链”及“冠状病毒加密货币”等概念实施非法集资。
对此,山东金融监管局公开向广大投资人做出三点提示:第一,不要轻信“保本高收益”、“低投入高收益”的忽悠;第二,不要轻信“众筹”“返利、“返本”的噱头;第三,不要“借债投资”。
山东金融监管局特别强调,政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但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,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、风险自担,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政府不会买单。
如果有投融资需求的,山东金融监管局提示,请一定选择正规金融机构,谨防掉入非法集资陷阱。
记者看到,与该公告同期发布的,还包括山东省16个城市的举报受理电话。山东金融监管局表示,目前举报受理电话均已开通,如果市民发现非法集资线索,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,一经核实将会给予奖励。
来源:新京报
作者:黄鑫宇